“父母官”的说法从何而来?

“父母官”一词来源于《礼记·大学》:“《诗》云:‘乐只君子,民之父母。’民之所好好之,民之所恶恶之,此之谓民之父母。”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为民父母,行政,不免于率兽而食人,恶在其为民之父母也?”在这些先秦文献中,“父母”是指百姓的统治者,甚至是国君。汉代曾出现了两个非常有政绩的地方官:西汉的召信臣、东汉的杜诗。

据《后汉书》载杜诗为南阳太守,深受百姓爱戴,百姓将之与前代的召信臣相比,于是就有了“前有召父,后有杜母”之说,这时“父母”一词已经有了地方官的含义。宋初王禹偶《谪居感事》诗:“万家呼父母。”其自注:“民间呼令为父母官。”这便是将地方官比作父母官的最早出处。在封建社会,父母是子女的主宰,同时父母又最疼爱自己的子女,所以父母官就兼具了领导与爱护的两种特点,一个好的地方官应该像爱护子女一样爱护百姓,这就是“爱民如子”,当百姓的权利受到伤害时,官员理应加以维护,这就是“为民做主”。

因此所谓的“父母官”其实是百姓的一种赞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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