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法制是怎么回事?

宗法制是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。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,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,则是周朝的事情。

夏、商、周被史学家称作 “三代”。

据《独断》记载,三代的“一夫多妻制”情况是这样的:“天子娶十二,夏制也,三十七世妇。殿人又增三九二十七,合三十九人,八十一部御女。诸候一娶九女,象九州,一妻八妾。卿大夫一妻二安。士一妻一妾。”众多嫉妃、妻安所生的一大堆子女如果不划分个先后次序,那就会乱套。这个章法就是以母亲的身份和子女出生的先后,把所有的子女(女儿不在其中)划分为“嫡”和“庶”两类。嫡,正妻为嫡,正妻所生的儿子谓嫡生、嫡子,即正宗之意。庶,旁文也,妾所生的儿子谓庶子、庶出。嫡长子为大宗,其余嫡子及庶子为小宗。夏、商两代的国家最高元首称“帝”。夏朝的帝位由儿子接任,偶尔也有传给兄弟按任的。商朝的帝位大多传给弟弟,最后由最年幼的弟弟再传给长兄的长子,或以行传给自己的儿子。周王朝的王位明确规定只传嫡长子,而且是〝传嫡不传麻,传长不传贤”。

自此宗法制度被作为立国的原则世世代代延续了下来。在宗法制度下,“天子建国,诸侯立家,卿置侧室,大夫有武宗,士有隶子弟”(《左传•桓公二年》),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制度。宗法制的一个关键内容是严嫡庶之辦,实行嫡长子继承制。其目的在于稳固贵族阶级的内部秩序。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疏关系以划定贵族的等级地位,从而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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