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最早的国家银行开办于何时?

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,清政府在北京设立“户部银行”,这是我国最早由官方开办的国家银行。1908年2月,经度支部(即官制改革前的户部)奏准,户部银行又改称“大清银行”,大清银行在上海、天津、汉口等地设立了20家分行。大清银行为股份有限公司,资本一千万两白银,分为10万股,分别由国家和私人各认购5万股。大清银行总行的管理官员有:正副监督各一人,理事四人,监事三人;各分行则设置总办、经理、协理、司账等官员。

大清银行除经营一般银行业务外,还兼有发行纸币、经管国库等权项。中华民国成立后,大清银行改称“中国银行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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