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律诗?律诗有哪些特点
律诗
律诗就是依照一定的格律写成的诗。所谓“律”,明王世贞《艺苑卮言》卷四说:“律为音律法律,天下无严于是者,知虚实平仄不得任情而度明矣。”清钱良择在《唐音审体》中又说:“律者,六律也,谓其声之协律也,如用兵之纪律,用刑之法律,严不可犯也。”从这两段话来看,不管律诗之“律”解释为“法律”、“音律”,还是“用兵之纪律”,都肯定了律诗是一种有着严格规定的诗体,这种规定表现在诗的体制、声韵和对仗诸方面。概括起来有以下四点:
(1)除排律外,五、七言律诗每首四韵八句,五律共四十字,七律共五十六字;
(2)押平声韵;
(3)诗中每一句的平仄都有规定;(4)每首诗中必须有对仗,对仗的位置也有规定。
律诗之名正式确立于唐代,此前的“永明体”诗虽然讲究声韵和对仗,但与律诗还是存在着区别。
1.五言律诗
五言律诗简称五律,是近体诗的主要诗体。每句五字,每首八句,共四十字。古人对于五律非常看重。宋黄彻《巩溪诗话》卷五引刘昭禹的话说,“五言如四十个贤人,着一字如屠沽不得”。意思是说五律四十十字要字字精当,以一当十。这是有道理的。钟嵘《诗品》早就说过:“五言居文词之要,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”。所以古今诗人都喜欢写五律,成功者也特别多。清施补华甚至认为要学会写诗,非从五律人手不可。《岘佣说诗》云:“学诗须从五律起,进之可为五古,充之可分七律,截之可为五绝,充而截之可为七绝。”意思是说,只要学会五律的写法,就可以举一反三,多方变化,从中悟到其他各体诗的写作决窍。五言律诗源于齐梁时代。当时谢朓等人的诗,讲究声韵和对仗,从辞藻到声调已酷似初唐人诗。到陈、隋时期,阴铿、何逊、庾信诸人的诗与唐律更为接近。例如阴铿的《新成安乐宫》:
2.七言律诗
七言律诗简称七律,也是近体诗的主要诗体,其形成晚于五律。七言律每首四韵八句,共五十六字。每句比五律多一个声节,是五言律的扩展,其句法结构与五律没有区别。但由于多了两个字,形式比五律复杂,写作的难度也就大于五言律。胡应麟说:“五律规模简单。即家数小者结构易工。七言律字句繁靡,纵才具宏者推敲难合。”(《诗薮·内编》)从近体诗创作的实际情况来看,七律的数量大大少于五言律。但自唐以来,也有些诗人专工七律,如李商隐、杜牧、陆游等。
3.排律
篇幅超过八句的长篇律诗就称为排律。排律最突出的文体特色是篇幅较长,短的也有十胸、二十的,长的达几十的,甚至超过一百韵。一般在题目上标明韵数,如杜甫《风疾舟中伏枕书怀三十六韵》,白居易《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》等,最长的排律是宋人王禹偶《小畜集》里的《谪居感事》,凳长达一百六十韵。但不管篇幅多长,必须一的到底,而且除了尾联和首联以外,中间必须按照律诗的粘对规则,用对仗的形式一联一联地排比铺陈,这对于作诗的人,难度是很大的。
排律以五言最为常见,七言排律很少。按照常情推侧,五言排律的出现应该早于五言律诗。因为五律是从五言古诗演变而来的,而五言占诗绝大多数是超过八句的。自中唐以后的科举考试有诗赋一门,诗限用五言排律,称为试帖诗。唐人的试帖诗都是六韵、十二句的五言排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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